气浮机对水质的要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:
悬浮物(SS)浓度:气浮工艺处理对象为疏水性悬浮物及脱稳胶体颗粒,原水SS质量浓度可以高达5000~10000 mg/L。气浮池出水SS一般可小于20~30 mg/L,这意味着气浮机能够有效去除水中的悬浮固体。
污染物类型:气浮工艺适用于水中悬浮物分离及物料回收,对密度小的纤维类、油类、微生物、表面活性剂的分离尤具优势。
水质变化:对于水质、水量变化大的气浮工艺污水处理厂(站),应设置调节设施。
出水要求:出水直接排放时,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;排入下一级处理系统时,应满足下一级处理系统的进水水质要求。
适用条件:气浮机适用于处理中小水量的工业废水或城镇综合污水。
特殊水质要求:例如,对于电解气浮,处理含铬(Ⅵ)废水时,原水铬浓度不宜大于100 mg/L,pH值应在4~6.5之间。
气浮机类型:不同类型气浮机对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范围和去除率有不同的要求,例如加压溶气气浮机适用于油类小于300mg/L,悬浮物(SS)小于20000mg/L的废水处理。
综上所述,气浮机对水质的要求取决于其设计和应用目的,包括悬浮物浓度、污染物类型、水质变化的适应性以及出水水质标准等。这些要求确保气浮机能够有效地处理特定的废水,并满足环保排放标准或后续处理流程的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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